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福建省总工会
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
各二级工会:
根据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《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第五期医疗互助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我校全体在编在岗工会会员(不含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和2020年12月31日前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)。
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少于一年,以及不能提供最近3个月工资在册名单者,不予参加。
二、活动期限
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一年,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。参加第五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有效期内退休、调动的,其补助权益不受影响,直至期满为止。
三、缴费标准
1.缴费标准:每人100元。学校对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给予适当资助,教职工个人缴纳60元,校工会经费资助40元。教职工签字确认报名后,个人缴纳部分从2020年12月工资中扣缴。
2.互助金缴款后不退款,期满后不返还。
四、工作安排
2020年12月1日前,各二级工会收集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信息,填报《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1)和《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》(详见附件2),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1953104035@qq.com,表格纸质版(一式一份,加盖部门印章)送至校工会办公室(行政楼C101室),联系人:郭勤,联系电话:0591-23537492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本期医疗互助活动要求参加的职工数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%,个人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报名参加医疗互助活动。请各二级工会广泛宣传、积极发动,向全体教职工讲明讲透参与医疗互助活动的作用和意义,最大限度地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。
2.本期医疗互助活动优化了补助方案,将本期内多次住院净自付补助首次补助起付线由原来1000元降至500元(包含按病种补助),此后不再计扣起付线,将重大疾病补助范围从33种增加到34种,增加死亡慰问金补助5000元。请各二级工会务必将整体方案(详见附件3)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到位,方便教职工后续申请补助。
3.请各二级工会务必明确参加对象要求,认真核实本部门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名单,以及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,花名册纸质版需要老师本人签名确认。
4.请各二级工会务必准时提交相关材料,以免错过时间耽误报名。
附件:1.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
2.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
3.《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》
校工会
2020年11月25日